飞常好玩精品游 – 旅游条款与条件

PHOTOFLY TRAVEL SDN BHD
MOTAC L/N/12570

本旅游条款与条件适用于由 PHOTOFLY TRAVEL SDN BHD(以下简称「公司」)所提供或安排的旅游配套、精品团、团体游、私人团及个人自由行(FIT)服务。

客户在提交预订、支付定金或任何旅游费用前,应阅读及了解相关行程、报价及本条款。客户完成付款及公司确认预订后,即视为接受有关行程及适用于该预订的条款与条件。

本条款须与马来西亚现行法律,以及适用于出境旅游配套的法定或统一旅游条款一并阅读。如本条款任何部分与强制性法律规定有所冲突,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除非另有说明:

  • 「团友/旅客」指参与有关旅游安排的人士;
  • 「FIT」指个人自由行或私人订制旅游安排;
  • 「团体游」指公司公开招募及安排的固定出发团体;
  • 「私人团」指由指定个人或团体包团安排的行程;
  • 「第三方供应商」包括航空公司、酒店、交通公司、Local Operator、导游、活动运营商、餐厅、景点、票务平台及其他旅游服务供应商;
  • 「旅游费用」指相关报价、Invoice或Booking Confirmation所列明的配套价格;
  • 「工作日」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指马来西亚正常营业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共假期。

1. 预订、付款与修改

1.1 定金与余额

预订旅游配套时,客户须支付公司所通知的定金,以确认及保留名额。

出境旅游配套所收取的定金及付款安排,将遵守适用的旅游法规及统一条款,包括适用的最高定金比例。

除公司在预订前另有合法且明确的书面付款安排外:

  • FIT旅游配套的余款须按照适用规定于出发前完成;
  • 团体旅游配套的余款须按照适用规定于出发前完成。

若有关航空公司、酒店、交通、活动或其他供应商要求于较早阶段付款、出票或确认不可退款项目,公司将在合理可行范围内,于有关款项支付前通知客户相关条件。

若客户未能在公司通知并符合适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付款,公司可取消有关预订,并按照适用取消条款处理已支付款项。

旅游名额只有在公司收到所需款项并作出书面确认后方视为正式确认。


1.2 个人自由行(FIT)修改

旅游确认后,如客户要求修改已确认的FIT预订,公司可收取 RM100/人/次 的行政修改费。

航空公司、酒店、交通、活动或其他第三方供应商所征收的实际更名、修改、票价差额或其他费用须另行承担。

原则上,出发前 45个工作日内 不接受行程修改,但公司仍可视第三方供应商实际条件及特殊情况提供协助。

更改整个预订、主要目的地、主要旅游日期或其他导致原预订无法继续履行的重大修改,可被视为取消原有预订,并适用第2条取消政策。


1.3 团体游修改

团体游确认后,任何个人修改要求均须视实际行程、团体安排及第三方供应商条件而定。

出发前 14天内,原则上不接受预订内容修改。

如团友要求提前离团、延后返程、更换航班、不同机场进出或其他与原团体安排不同的服务,公司可视情况协助安排,但所有票价差额、更名费、交通、住宿及其他额外费用由相关团友承担。

任何修改均以航空公司、酒店、交通及其他供应商最终批准为准。


1.4 预订资料准确性

客户有责任提供正确及完整的姓名、护照资料、出生日期、联络资料及其他预订所需信息。

机票、火车票及其他实名服务所使用的姓名必须与有效旅行证件一致。

如因客户提供错误、不完整或过期资料而产生重新出票、更名、取消、签证失败或其他费用,相关费用由客户承担。


1.5 特别要求

饮食要求、床型、相邻房、楼层、座位、无障碍安排及其他特别要求,公司将尽力向供应商提出,但除非已获得书面确认,否则不构成保证。


2. 取消政策

2.1 个人/订制自由行(FIT)

– 取消必须以书面通知,公司不接受口头通知。
– 取消费用如下:
汇款订金后:定金不予退还。
出发前 45 天内:100% 旅游费用不予退还。
– 任何已支付的机票、实名火车票及其他不可退款票务费用不予退还。
– 以上取消费用为一般取消标准。若相关行程涉及航空公司特价或不可退款机票、不可退款或设有特别取消条件的住宿、交通、活动、门票、餐饮预订,或其他第三方供应商服务,则相关供应商所规定的取消、更名、修改及不可退款费用亦将另行适用。如有关第三方费用已实际产生或无法向供应商取回,公司有权从可退款金额中扣除相关费用;若有关费用高于上述一般取消费用,则将以实际已产生且不可退回的第三方费用为准。不同航空公司、住宿及供应商的取消、更名及退款条件可能有所不同,并以有关供应商于预订及取消时适用的条款为准。

2.2 团体游

成团前取消
– 在公司正式确认成团前,团友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可选择将已支付的款项转至公司其他指定团期,或申请退款;退款将扣除 RM150行政处理费以及任何已经实际产生且无法退回的第三方费用(如有)。

成团后取消
– 成团确认后,如团友因个人原因取消,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取消费用将根据公司收到书面取消通知的日期计算:
出发前 45 天或以上:定金不予退还。
出发前 22-44 天:50% 旅游费用不予退还。
出发前 15-21 天:75% 旅游费用不予退还。
出发前 14 天内:100% 旅游费用不予退还。

– 以上取消费用为一般团体游取消标准,退款将扣除 RM150行政处理费。若相关行程涉及航空公司特价或不可退款机票、不可退款或设有特别取消条件的住宿、交通、活动、门票、餐饮预订,或其他第三方供应商服务,则相关供应商所规定的取消、更名、修改及不可退款费用亦将另行适用。如有关第三方费用已实际产生或无法向供应商取回,公司有权从可退款金额中扣除相关费用;若有关费用高于上述一般取消费用,则将以实际已产生且不可退回的第三方费用为准。不同航空公司、住宿及供应商的取消、更名及退款条件可能有所不同,并以有关供应商于预订及取消时适用的条款为准。

2.3 私人团体

– 可自行找替补者,并转团或退款(扣除 RM150 行政费)。
– 团费基于最初报名人数计算,若取消导致人数减少,可能产生额外费用。
– 若取消后人数低于最低要求,公司有权:
– 取消行程,并提供适当退款或转团方案。
– 调整为公开团,并通知所有成员更改方案。

2.4 其他取消情况

– 若签证被拒,可申请退款,退款金额依据实际情况评估。
– 若因突发状况或不可抗力(如天气、疫情、罢工等),公司保留更改或取消行程的权利。

2.5 团友自行安排替补者

– 如取消团友自行找到合适的替补者,公司可视航空公司、住宿、供应商及其他相关安排是否允许更名或转让而决定是否接受。
– 若公司同意由替补者直接承接原有预订,相关更名、修改、供应商费用及 RM150行政处理费由相关团友承担。任何款项由原团友与替补者之间自行结算,公司无需就双方之间的私人款项安排承担责任。

2.6 置换/转售协助

– 客人取消预订后,原预订仍按照适用的取消条款处理,并不会因为公司其后成功售出另一个名额而自动产生额外退款权利。
– 公司可酌情协助寻找新的参加者。若成功找到并完成付款,公司可另外提供善意退款(Goodwill Refund)。任何善意退款的金额及条件,将在公司开始协助寻找replacement前以书面方式与原参加者确认,并可考虑已产生的供应商费用、机票/更名费用、给予replacement的优惠、重新销售及行政成本。


3. 旅行证件与团友责任

3.1 护照、签证及入境要求

团友必须持有目的地及过境国家所要求的有效旅行证件。

除目的地另有不同规定外,建议护照在计划返回马来西亚之日起至少仍有 6个月有效期

团友有责任确保自己拥有:

  • 有效护照或认可旅行证件;
  • 所需签证或电子旅行许可;
  • 所需疫苗、健康或入境证明;
  • 符合目的地及过境国家的其他入境要求。

公司会在合理范围内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但各国移民、领事馆或有关机构拥有最终审批权,公司无法保证任何签证、入境许可或通关申请获批。


3.2 健康、行动能力及特别协助

团友应在预订前自行评估身体情况是否适合相关行程,包括长途步行、高海拔、雪地、户外活动、温泉、乘船或其他行程内可能涉及的活动。

如团友需要轮椅、行动协助、特殊医疗或饮食安排,建议在报名时提前通知公司,以便公司确认相关供应商是否能够合理提供所需安排。

公司不会因团友需要合理协助而任意拒绝参加,但部分活动、交通工具或当地设施可能存在客观限制。


3.3 准时与个人责任

团友必须遵守集合时间、航班时间、交通安排、当地法律及领队/导游所提供的合理安全指示。

若团友因迟到、擅自离队、个人行为、证件问题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错过航班、交通、活动或行程,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原则上由该团友承担。


3.4 拒绝入境或遣返

如团友因旅行证件不符合规定、签证问题、携带违法或受限制物品、违反当地法律、提供错误资料,或因个人行为而遭移民机关拒绝入境、拘留或遣返,公司不负责因此产生的个人额外费用。

任何未使用旅游服务的退款,将按照本条款、相关供应商条件及适用法律处理。


4. 公司责任

4.1 公司责任

公司将按照最终确认的行程、Booking Confirmation、报价及相关书面说明安排旅游服务,包括适用的住宿、交通、餐饮、活动及其他项目。

若原定服务因实际情况无法提供,公司将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安排性质及价值相近的替代方案。

如替代服务与原确认服务存在明显价值差异,公司将视实际情况、相关供应商退款及适用法律处理合理的退款或补偿。


4.2 第三方旅游服务

航空、酒店、铁路、渡轮、巴士、活动及其他旅游服务可能由独立第三方供应商实际运营。

公司将合理选择及安排相关供应商,但有关服务仍须遵守供应商本身的安全、操作、取消、更改及使用规则。

本条款不排除或限制任何依据马来西亚法律不得排除的公司责任。


5. 旅游信息、价格及费用

5.1 旅游价格

所有公布价格均以报价或发布当时的资料及成本为基础。

在旅游正式确认前,如因以下因素发生实际成本变化:

  • 航空票价;
  • 交通成本;
  • 酒店价格;
  • 汇率;
  • 政府税费;
  • 机场税;
  • 当地强制收费;
  • 或其他公司无法合理控制的成本变化,

公司可调整旅游报价,并在客户确认旅游前通知最新价格。

旅游正式确认后,公司不会无理由单方面提高已确认价格。

如旅游确认后政府、监管机构或相关服务供应商新增依法必须支付的税费或强制收费,则将按照适用法律及实际情况处理,并提前通知客户。


5.2 费用包含

实际包含项目以每一个团期或预订的最终行程、报价及Booking Confirmation为准。

可能包括:

住宿、指定餐饮、交通、景点、活动、领队、摄影服务及其他明确列明项目。

住宿原则上按相关报价所注明的Twin/Double Sharing、Triple Sharing或其他房型安排。

如团友要求单人入住,而相关旅游价格并未包括单人房差,则须另外支付Single Supplement。


5.3 费用不包含

除非最终行程或报价明确注明包含,否则旅游费用一般不包括:

个人消费、洗衣、Minibar、Room Service、额外餐饮、个人购物、个人交通、护照及签证费用、旅游保险、超额行李、个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未明确列明的项目。


5.4 自费及第三方活动

团友自行向外部第三方购买、且不属于公司旅游配套内容的活动、交通或其他服务,不属于公司提供的旅游配套。

若自费项目由公司直接销售、收款或明确纳入行程,则其责任及取消条件按照有关预订及适用法律处理。


6. 行程变动、不可抗力与公司取消

6.1 行程调整

航空公司班表、道路、天气、景区开放情况、交通管制、当地活动、住宿供应或其他实际情况可能导致行程顺序、交通、住宿、餐厅或活动需要调整。

在不影响行程主要目的及整体价值的情况下,公司可因实际营运需要调整游览顺序或安排合理替代方案。

公司会在合理可行情况下尽早通知团友重大变动。


6.2 不可抗力及公司无法控制的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

严重天气、自然灾害、战争、恐怖事件、政治动乱、罢工、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命令、边境关闭、交通中断、航空公司大规模调整、机场关闭或其他公司无法合理控制的事件。

如上述事件影响旅游,公司将尽合理努力协助调整或提供替代安排。

因此产生的额外住宿、交通、餐饮、航班或个人费用,将根据导致事件的责任方、相关供应商条款、保险保障、适用法律及实际情况确定承担方,而不会一概视为公司的责任或一概转嫁给团友。


6.3 因不可抗力取消旅游

如公司因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必须取消旅游,公司可向客户提出相同或其他目的地/日期的替代旅游安排。

如客户不接受替代安排,退款将按照适用的旅游统一条款、法律及已经书面确认的预订条件处理。


6.4 公司因人数不足、座位或住宿原因取消团体游

若公司因成团人数不足、无法取得所需交通座位或住宿而取消团体游,公司将按照适用的统一旅游条款退款。

如公司在以下期间内通知取消,则将按照适用规定提供相应补偿:

出发前8–14个工作日: 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并补偿RM50/人。
出发前1–7个工作日: 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并补偿RM75/人。
出发当天: 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并补偿RM100/人。

如法律或统一旅游条款日后修订,以届时生效的规定为准。


7. 未使用服务及行李

7.1 未使用服务

若团友因个人原因自行放弃、未参加或未使用已经包含在团费中的航班、住宿、餐饮、交通、景点、活动或其他服务,原则上不提供退款。

如有关供应商实际退回部分款项,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7.2 No Show

团友在出发当天没有出现、没有事先通知公司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发,将视为取消旅游,并按照第2条取消政策处理。


7.3 行李

托运行李及随身行李额度、重量、尺寸及数量,以相关航空公司或交通供应商规定为准。

超重、超尺寸、特殊行李或额外行李费用由团友自行承担。

行李延误、损坏或遗失应首先按照相关航空公司、运输供应商及旅游保险程序处理,公司会在合理范围内协助提供所需旅行文件。


8. 旅游保险

公司强烈建议所有团友在确认旅游后尽早购买足够的个人旅游保险。

建议保障范围包括:

旅游取消、旅游中断、航班延误、Missed Connection、Travel Reroute、医疗费用、紧急医疗运送、个人意外、行李延误/遗失及其他适合相关目的地和活动的保障。

实际保险保障、Excess、除外责任及赔偿金额完全根据相关保险公司的Policy Wording决定。

保险索赔须由团友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公司可在合理范围内提供Invoice、行程、Booking Confirmation或其他由公司持有的相关文件。

旅游保险的存在并不会减少公司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9. 团队秩序、安全及离团

9.1 行为规范

所有团友应尊重同行团友、领队、司机、导游、供应商及当地人士。

以下行为可能被视为严重影响团体安全或正常运作,包括但不限于:

暴力、威胁、严重骚扰、持续辱骂、蓄意破坏、严重醉酒失控、持有非法物品、严重违反当地法律、故意无视安全指示,或持续严重影响其他团友正常旅游体验的行为。


9.2 警告及要求离团

除涉及即时安全风险或严重事件外,公司会在合理可行情况下先向有关团友作出提醒或警告。

如有关行为持续发生,或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有关人士已对自身、其他团友、工作人员或旅游安排造成严重安全风险或重大干扰,公司可要求其停止参与部分活动或离开团队。

如航空公司、酒店、交通公司、Local Operator或其他供应商基于合理安全或行为原因拒绝继续向有关团友提供服务,公司亦可采取相应行动。


9.3 离团后的费用

因团友自身严重行为而被要求离团后所产生的住宿、交通、餐饮、机票或其他个人费用,由有关团友承担。

未使用服务是否可退款,则根据供应商实际可退金额、第7条及适用法律处理。

如有关行为对公司、工作人员、供应商或其他团友造成实际损失,公司保留依法追讨合理损失的权利。


10. 摄影、影像及个人资料

10.1 旅行摄影

公司所举办的部分精品游包含旅游摄影及旅途记录,因此行程中可能进行团体摄影、影片拍摄及一般旅行记录。

团友如不希望自己的个人影像用于公司公开宣传,可在出发前或拍摄时通知公司。

涉及未成年人的可识别宣传影像,公司将适当取得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同意。


10.2 宣传用途

可识别个人身份的照片或影片用于公司网站、社交媒体、宣传广告或其他商业推广时,公司将按照适用个人资料保护规定及有关同意处理。

团友撤回未来宣传使用的同意后,公司将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停止未来的新使用,但无法保证收回在撤回前已经依法发布、印刷或由第三方分享的材料。


10.3 个人资料处理

公司可能收集及处理完成旅游安排所合理需要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联络资料、护照资料、出生日期、航班信息、住宿资料、紧急联络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

相关资料可能用于:

旅游预订、出票、住宿、交通、签证协助、付款、客户服务、安全及紧急事件处理,以及法律或监管要求。


10.4 第三方及跨境资料

为了完成旅游服务,公司可能需要将相关个人资料提供予航空公司、酒店、海外Local Operator、交通供应商、导游、活动运营商、保险公司、付款服务商、政府机关或其他实际需要处理该资料的服务单位。

由于旅游服务可能发生在马来西亚境外,有关资料亦可能需要进行跨境传输及处理。

公司将按照适用的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 2010及公司Privacy Notice处理个人资料,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有关资料。


11. 投诉、退款及争议处理

11.1 旅途中问题

如旅途中出现住宿、交通、活动、服务质量或其他问题,团友应尽快通知领队或公司,让公司有合理机会即时调查及解决。

若团友在公司可处理有关问题时没有通知,而仅在旅游结束后提出,公司处理或查证问题的能力可能受到影响。


11.2 旅游结束后的投诉

如旅游结束后仍需正式投诉,建议于旅游结束后 14天内 以书面方式提交,并提供相关资料、照片、收据或其他证明。

此14天为方便公司及时调查而设的建议投诉期,并不排除或缩短客户依法享有的消费者权利或法定申诉期限。


11.3 公司回复

公司将在收到完整投诉资料后尽快处理。

一般情况下,公司将尽量于 14个工作日内 提供初步回复;如涉及海外供应商、航空公司、保险公司或需要进一步调查,公司会通知客户处理进度。


11.4 退款处理

如经确认客户有权获得退款,公司将于退款金额及责任确认后,在合理时间内安排付款。

如有关退款涉及第三方供应商的实际退款、Credit Note、汇率调整或最终费用结算,处理时间可能受到有关供应商流程影响,公司会在合理范围内通知客户进度。

本条款不限制任何依据适用法律必须在特定期限内支付的退款或赔偿。


11.5 争议

公司鼓励双方首先通过书面沟通尝试解决任何争议。

如无法达成解决方案,客户及公司均保留根据适用法律向MOTAC、消费者仲裁庭、法院或其他具有管辖权机构寻求解决的权利。

本条款不会限制客户依法享有的消费者权利。


12. 其他条款

12.1 合同文件

最终确认行程、Booking Confirmation、Quotation/Invoice、特定团期书面条件及本旅游条款共同构成有关旅游预订的条款。

如个别团期存在特殊且已经在预订前明确说明的条件,该等特定条件可与本一般条款一并适用,但不得减少任何强制性法律赋予客户的权利。


12.2 第三方供应商条款

如某项服务受航空公司、酒店、邮轮、活动供应商或其他第三方特别条款限制,公司将在合理可行情况下于预订或付款前向客户说明重要的不可退款、更名、修改或使用限制。


12.3 Goodwill及特别协助

公司在个别事件中提供额外退款、Replacement Assistance、免费修改、折扣、补偿或其他Goodwill Arrangement,不代表公司放弃本条款的权利,也不会自动成为其他预订或未来事件必须采用的处理方式。

所有特别安排以双方相关书面确认内容为准。


12.4 条款版本

适用于客户预订的原则上为其完成预订时已经公布或提供的条款版本。

公司可因法律、监管要求、业务改善或其他合理原因更新未来使用的旅游条款,但不会仅凭网站更新而追溯性地实质减少已经确认预订的客户权利。

如有关修改属于法律强制要求,则以新法律规定为准。


12.5 可分割性

如本条款任何部分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无法执行或与适用法律冲突,该部分将在必要范围内停止适用,其余条款仍继续有效。


12.6 不放弃权利

公司在任何个别情况下未即时执行某项条款,并不代表永久放弃有关权利。


12.7 适用法律

本旅游条款及相关旅游预订受马来西亚法律管辖,并须遵守适用于持牌旅游经营者及消费者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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